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2月7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分别对莆田第十中学、莆田第十一中学、莆田第二十五中学、莆田第二十七中学、莆田第二十八中学、秀屿区实验中学、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等7个完全中学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区委巡察四组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黄承东 副组长:吴云汉 |
组 长:黄美洪 副组长:吴乾龙 |
组 长:翁加强 副组长:陈宇超 |
组 长:林团代 副组长:杨煌金 |
被巡察单 位 |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区实验中学 |
莆田第十一中学、莆田第二十七中学 |
莆田第二十八中学、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
莆田第十中学 |
专门值班电话 |
8953591 (8:00-18:00) |
8953592 (8:00-18:00) |
8953590 (8:00-18:00) |
8953593 (8:00-18:00) |
邮政信箱地址 |
莆田市秀屿区第B50027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一组收) |
莆田市秀屿区第B50028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二组收) |
莆田市秀屿区第B50029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三组收) |
莆田市秀屿区第B50030号专用信箱(区委巡察四组收) |
信访信箱地址 |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门口、区实验中学门口 |
莆田第十一中学门口、莆田第二十七中学门口 |
莆田第二十八中学门口、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门口 |
莆田第十中学门口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