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石门澳四分区单元(350305-17)栖梧地块一地块二、五分区单元(350305-18)西园地块二地块三、一分区单元(350305-14)白山滞洪区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5月14日经市政府批准。规划范围:东、北侧至现状排洪渠,西侧至东五街,南侧至现状白山滞洪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11.34 公顷。
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文件要求,园区需要建设融合应急、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同时按照市政府印发的《莆田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件要求,石门澳一分区单元(350305-14)白山滞洪区北侧地块应建设集急响应、检验检测、技术研发、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现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和文件精神,拟对该规划进行修改。
《莆田市石门澳一分区单元(350305-14)白山滞洪区北侧地块控制详细规划》修改后总用地面积不变,其中:305305-14-01地块用地面积由103734㎡减少至93401㎡;305305-14-02地块用地面积由3000㎡增加至10035㎡;305305-14-03地块用地面积由6667㎡增加至9965㎡,且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有地改为商务用地。
《莆田市石门澳一分区单元(350305-14)白山滞洪区北侧地块控制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研究报告》由莆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研究报告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 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月6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来信向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94-6913332
通讯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3号楼210室
邮政编码:351100
附件:
1.原控规方案
2.拟调整方案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