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对《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于2019年7月22日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时项目名称为“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经福建省发改委进行核准后,项目名称变更为“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仅为项目名称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性质等均未发生改变,特此说明。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lJ_bZsxIawmXQezgcg9Aw提取码:5gyc
2.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3.纸质报告书获取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区内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内。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本项目边界外扩约8km的区域范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后,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司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仁彬 联系电话:18159012800 电子邮件:503731837@.com
联系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区内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1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